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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分析仪器采购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清远市深联招标 受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的委托,对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分析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清远市深联招标 受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的委托,对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分析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4-200102-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包号

项目包

名称

采购项目包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

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01

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单杆气相质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1,850,000.00元

单杆气相质谱仪

各1台

政府

采购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同初稿,20个日历日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质保函,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3.投标人在质保期内无违反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届满1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的银行质保函。

4.投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合同、有效发票、开户许可证和调试验收报告办理请款手续。

全自动大体积固相萃取仪

液相色谱仪

02

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气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1,350,000.00元

气相色谱仪

各1台

全自动石墨消解仪

氮吹仪

紫外分光光度计

备注:

1.本项目各项目包的要求均相同。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如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 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如01项目包投标人所投单杆气相质谱仪和液相色谱仪(或02项目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仪、全自动石墨消解仪和紫外分光光度计)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23日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01项目包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02项目包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 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深联招标 (详细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幸男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深联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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