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综治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 清远 受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清远市综治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3-060100-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综治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38,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 内容 |
数量 |
项目 性质 |
采购预算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1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一批 |
政府 采购 |
1,879,740.00元 |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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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 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 合同余款在终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2 |
音响系统 |
一批 |
政府 采购 |
¥103,9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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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家具 |
一批 |
政府 采购 |
245,20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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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调 |
一批 |
政府 采购 |
127,08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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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装修工程 |
一项 |
政府 采购 |
695,19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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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零星工程 |
一项 |
政府 采购 |
287,62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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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如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和《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或同级的备案证明
6.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3日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投标当日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须提供各方的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合体须提供各方的证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联合体须提供各方的证件);
(4).《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和《联合投标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 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15时0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阮先生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 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