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主管道市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高管发【2016】154号文/关于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横沟桥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管径0.6-1.8米的污水管道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258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4月20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管径0.6-1.8米的污水管道工程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近五年内做过投资额大于或等于本项目的市政管网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