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科兴龙顶山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主水平车场及硐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高平科兴龙顶山煤业有限公司9号和15号煤配采二期工程已由山西科兴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晋科司发[2017]68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山西高平科兴龙顶山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高平科兴龙顶山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主水平车场及硐室工程;
2.2招 标 人:山西高平科兴龙顶山煤业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高平市米山镇石咀头村;
2.4招标编号:ZXGJ-SXJC-006
2.5招标内容:15号煤井底车场、医疗信号硐室、变电所、轨道联络巷及主副水仓等;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工期:30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矿业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符合相关专业要 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近三年煤矿行业同类型工程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2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受惩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报名的不得在本招标人《9号煤辅助水平南翼巷道工程》投标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