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都拉口岸选煤厂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测绘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满都拉口岸选煤厂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测绘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满都拉口岸选煤厂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满都拉口岸选煤厂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测绘;
2.2项目概况:新建选煤厂位于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口岸国际物流园区,设计能力为年处理炼焦原煤120万吨,本项目生产原料为蒙古煤,主产品为炼焦精煤,同时生产附产品中煤、煤矸石和尾煤泥等。
2.3招标内容:委托内容包括勘界图及报告、坐标图、地形图(比例1:500)、宗地图、岩土工程勘察以及编制勘察报告等相关工作;
2.4项目预算金额:14万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问题等问题;
3.3投标人须具有综合勘察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
3.5投标人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勘察及测绘业绩(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6投标人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08/ISO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3.8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综合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
5、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勘察及测绘业绩(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8、报名表(详见附件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