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发电2018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就西宁发电分公司全厂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属于黄河公司的分管单位,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10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0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厂址属于山间盆地,自然地面标高2473~2495m,场地整体由东南向西北倾斜。2016年3月两台机组进入商业运行,2017年开展了供热改造项目,需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
依据《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青海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规定,编制西宁发电分公司2018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2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西宁发电分公司2018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并协助委托人取得黄河水利委员会发放的取水许可证。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1.2.3.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月8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9日 8:30~11:30,14:30~17:30
1.7.4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