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江苏金坛燃机热电联产工程。
1.2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
1.3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2×4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
本次招标内容:江苏金坛燃机热电联产工程2018年度食堂委托管理、物业委托管理、车辆运维管理等后勤相关服务。
二、招标范围:
4.1食堂委托管理;
4.2物业委托管理:生活后勤服务包括:临建办公区(3200㎡)物业管理、保洁及日常维护、青年公寓(62个房间)日常维护;绿化养护:临建办公区周边绿化(450㎡)、花卉租赁及养护等;库房西侧绿化(350㎡)养护;水电管理;档案资料辅助管理工作;其它零星项目;
4.3车辆运维管理;
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次月起一年。具体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资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方有食堂委托管理、物业委托管理、车辆运维管理等经营能力,且近5年有二项及以上电力企业的后勤综合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财务要求:具有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3日。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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