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对上海电力2018年度第3批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设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2018-QD-SHDL-0000-1-0003-1/1 |
凝结水处理系统 |
1 |
批 |
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凝结水处理系统,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1000 |
2. |
2018-QD-SHDL-0000-1-0003-1/5 |
主厂房行车设备 |
1 |
批 |
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化学加药系统,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项目需求参考,具体需求、数量及服务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2018-QD-SHDL-0000-1-0003-1/1 |
凝结水处理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同时具有ISO9001/ISO14001管理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对于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8.投标人应具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的凝结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为国产设备且制造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可接受由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投标。 10.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0.1投标人必须至少5年内具备600MW超临界及以上机组配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2个电厂业绩并成功运行超过两年,且已证明安全可靠,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进水偏流、树脂跑漏、运行压差过高、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
2. |
2018-QD-SHDL-0000-1-0003-1/5 |
主厂房行车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同时具有ISO9001/ISO14001管理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对于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8.投标人应具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的主厂房行车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为国产设备且制造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可接受由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投标。 10.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0.1投标人必须拥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桥式起重机400T以上制造许可证。 10.2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两(2)台及以上400T及以上等级桥式起重设备成功投运2年的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