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供电局2018年生产车辆维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8-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贵阳供电局2018年生产车辆维修(花溪供电局标包三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
1.2.项目名称:贵阳供电局2018年生产车辆维修(三次招标)
1.3.招标编号:0002200000023066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公开
1.6.资金来源:其他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
1.9.招标代理机构:
2.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花溪供电局现有机动车辆40台,为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需确定定点单位对我局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万元)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花溪供电局2018年生产车辆维修 |
30 |
5 |
30 |
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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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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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本标段(花溪区)行政区域(主城区)内设有固定地址的车辆修理厂(店)、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
5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竞标;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竞标。 |
6 |
投标人需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
4. 招标文件获取
2018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2月05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