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江苏LNG公司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办公地为南通市区,生产地点为如东洋口港阳光岛,两地相互距离100公里以上,生产地点阳光岛距离如东县城40公里,为满足生产运行保障车辆管理及驾驶服务需要、生产区食堂后勤保障需要和站区保洁管理服务需要,现开展江苏LNG公司后勤管理服务招标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招标范围:包括为招标人提供车辆管理及驾驶服务,食堂后勤保障服务,站区保洁管理服务,根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共需人员46人,具体如下:
1.3.1车辆管理及驾驶服务人员16人,负责招标人自有车辆及长期租赁的车辆的日常管理及驾驶服务的所有工作;
1.3.2食堂后勤保障服务人员10人,负责生产区食堂的整体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3.3站区保洁管理服务人员20人,负责接收站区域内所有卫生保洁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限: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为1年。
1.5实施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区及如东县洋口阳光岛。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招标项目服务(经营范围应包含车辆咨询服务或驾驶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注册资本400万元以上,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服务商或其他组织,其独立法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本招标项目的业绩3项或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2.4信誉要求:投标人保证近三年无法律纠纷和银行信贷、欠息、偷税漏税、资金结算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或承诺。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且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影印件,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
2.5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2.5.1车辆管理及驾驶服务人员16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隐性疾病,驾龄不低于5年且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持有A1驾驶证照的不少于7人,有驾驶大客车的安全从业经历;持有A2驾驶证照的不少于4人,有驾驶中型客车或货车的安全从业经历;持有B1及以下的驾驶证照的不多于5人,有驾驶小轿车、商务车的安全从业经历。
2.5.2食堂管理及服务人员共计10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身体健康,无妨碍食堂服务的隐性疾病,具有要求如下。
食堂管理人员1人:持有相应的有效健康证,有3年以上的餐饮管理服务经验。
食堂核算员1人:持有相应的有效健康证,有3年以上的成本核算经验,具备进、销、存账务处理能力。
厨师人员7人:要求从事餐饮服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持有相应的有效厨师证和健康证。厨师长 (中式烹调师) 1人,有餐饮管理经验,能承接现场同时250-300人就餐工作;厨师3人(中式烹调师)有餐饮从业经历,掌握食堂餐饮的食材加工技术,中式面点师2人有面点制作经验,掌握各式面点的制作技术。西式面点师1人有西点制作经验,掌握各式西点的制作技术。
后厨服务人员1人:持有相应的有效健康证,熟悉后厨服务要求,工作经历3年以上。
2.5.3保洁管理及服务人员20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身体健康,要求具有相应的保洁服务从业经验3年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2.6其他要求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 中标人不得将服务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5)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年3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