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莘县大王寨等八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已由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莘发改投资【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莘县大王寨等八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莘县大王寨镇、樱桃园镇、古云镇、观城镇、董杜庄镇、古城镇、妹家镇、张寨镇。
2.3建设规模:建设8处MBR工艺小型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均为800m3/d,合计污水处理规模为6400m3/d。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的建设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在其他的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弄虚作假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