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2018-WZ-004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炼油厂大检修用加氢精制催化剂再生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加氢精制催化剂再生,具体数量见物料明细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需同时满足技术规格书1和技术规格书2中所有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加氢精制催化剂再生,具体数量见物料明细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需同时满足技术规格书1和技术规格书2中所有要求;
2.3技术要求: (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2018年4月30日前,按需供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
2.6质保期: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危废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专车运输; 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包装物回收; 7. 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8. 业绩要求:见公告附件2技术规格书; 9.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进行检验分析,标的物检验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标的物检验合格后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标的物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不予结算。 10.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完整体现物资外观, 清晰体现产品标识。一张照片能清晰体现物资外观的,提供一张即可;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物资外观,可适当增加至2-3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8-01-26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8-01-31 23:59: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