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按新政策执行)。
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允许不得转包或分包。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18年02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