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蒙兀室韦苏木室韦村望江广场(二期)及景观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苏木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20平方米三星级旅游厕所,安装景观路灯120盏,建设木质挡板扶手2000延长米,建设木质栈道800平方米及绿化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蒙兀室韦苏木。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其他地区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