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坪村居民庭院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25
公告日期:2018年01月25日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杨家坪村居民庭院绿化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 |
杨家坪村居民庭院绿化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6.8485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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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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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坪村居民庭院绿化项目 |
详见施工图纸 |
质量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工 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建设地点:杨家坪村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且企业资质含有市政或园林景观施工;
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或园林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正式单位职工,提供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建议市政或园林建造师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并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建筑市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凭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明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本谈判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注:1.资格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谈判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9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