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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18年矿权保护突发应急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招标编号: ZY18-XA404-FW047

一、招标条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18年矿权保护突发应急业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第二采气厂所属矿权主要分布在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清涧县、子洲县、米脂县、吴堡县、佳县、绥德县、神木市等2区6县1市范围5019.7647平方公里,近年来频频出现外部企业(单位)在矿权管理范围内侵占井场、侵权打井等活动,为制止其非法侵占、侵权行为,保证第二采气厂正常气田开采和矿权完整,根据矿权分布、生产实际、综合治理等差异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业务分类 所属单位 标段划分 所在区域及工作量描述 人员及车辆配备 费用测算/元
1 矿权保护 保安大队 第一标段 子米气田(清涧县、吴堡县、绥德县、米脂县、子洲县)部分矿权范围内1254.9412平方公里矿权保护工作 4人车组18个 5309762.4
2 第二标段 神木气田(神木市、佳县)矿权范围内1254.9412平方公里矿权保护工作 4人车组19个 5604749.2
3 第三标段 榆林南区、横山区矿权范围内1254.9412平方公里矿权保护工作 4人车组19个 5604749.2
4 第四标段 神木东南、佳县西、米脂东矿权范围内1254.9412平方公里矿权保护工作 4人车组19个 5604749.2
2.1.2招标范围: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发布部分外包业务市场化指导价格的通知》(长油〔2014〕300号)要求,矿权保护外包业务内容如下:
⑴矿权保护:第二采气厂矿权管辖区域内共计5019.7647平方公里的矿权保护工作。
⑵资料录取:承包商必须每日将矿权区域内侵权井的动态视频、图片、音频资料汇报保安大队。
⑶信息反馈:承包商矿权保护人员在保护过程中要对该区域内侵权井情况比较熟悉,发现新推井场、井队搬迁、井队强行施钻、测试车辆测井、井队完钻搬迁等都要进行阻挡并第一时间汇报保安大队。
2.2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终止合同;同时退出第二采气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第二采气厂类似业务。
2.2.1服务期内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2.2服务期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2.3服务期内违反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或被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2.2.4考核不合格标段超过该承包商在第二采气厂总标段数量三分之二的。
2.2.5在油田范围内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5起的。
2.2.6在第二采气厂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3起以上或盗卖油气产品涉案人员5人次以上的。
2.2.7违反油田公司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2.8发生到第二采气厂非正常上访,一次超过10人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人次,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到油田公司5人以上集体访,或个体到油田公司非正常上访3次以上,影响油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2.2.9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歪曲事实、造谣生事,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2.10发生泄漏油田商业秘密事件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2.2.11因劳动争议、治安管理、队伍稳定等问题连带第二采气厂,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2.12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
2.2.13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识别培训、岗位培训、法制教育等培训工作普遍不落实的。
2.2.14有重大失信行为。
2.2.15与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率低于此标准的。
2.2.16存在转包或分包现象的。
2.3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有守护或巡逻或油气区场站守卫等相关业务。
3.3投标人资质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4 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承揽过场站、管线等巡护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简称“告知函”)。
3.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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