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油田采油测试封隔器物资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采油测试封隔器物资采购项目,定商定价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不超300万元(不含税),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吉林油田采油测试封隔器物资采购招商项目;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商。
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具有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BS OHSAS18001);
3.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提交承诺书,盖公章);
4.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提交承诺书,盖公章)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8、应标现场产品厂家出具CMA权威检测报告(90℃系列的任一钢体外径的2013年1月1日以后检测报告为有效)扫描件。报告中包含90℃下的坐封压力、中心管工作压差、层间耐压差及解封载荷等技术参数,指标达到技术要求中5.5、5.6、5.7、5.8要求的相关数值视为合格;
9、应标现场产品厂家出具CMA权威检测报告(120℃系列的任一钢体外径的2013年1月1日以后检测报告为有效)扫描件。报告中包含120℃下的坐封压力、中心管工作压差、层间耐压差及解封载荷等技术参数,指标达到技术要求中5.5、5.6、5.7、5.8要求的相关数值视为合格;
10、满足招标文执行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技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