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定点
维修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定点机构招标项目经批准,项目业主为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赤峰市悦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定点机构招标项目。
2.2 招标内容:车辆的大、中小修,专项修理和保养,代办车辆年检,代理保险索赔及有关事项等(现有车辆约112辆,其中越野车51辆、轿车38辆、面包车12辆、商务车11辆)。
2.3 服务
2.3 标包划分:
包号 | 招标范围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中标人数量 |
1 | 车辆的大修、专项修理及保养 | 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2 | 车辆中小修、快修及保养 | 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2.4 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维修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要求如下:
第一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门许可的一类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门许可的二类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一类或二类及维修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资格条件。
4.3.购标书款形式:现金。
4.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须在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3日止(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内蒙古赤峰市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6楼1607室购买。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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