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业部的委托,对2018年3-12月份城区支行(含本部、营业中心)保安服务外包公司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及交货时间
采购内容:2018年3-12月份城区支行(含本部、营业中心)保安服务外包公司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分包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第一包:营业部本部、营业中心及沈河等3家支行(包括营业部本部、营业中心、沈河支行、东陵支行、大东支行),预计需要保安人员111人。
第二包:于洪等5家支行(包括于洪支行、铁西支行、北陵支行、皇姑支行、沈北新区5家支行),预计需要保安人员105人。
第三包:和平等5家支行(包括和平支行、南湖支行、滨河支行、浑南支行、苏家支行5家支行),预计需要保安人员113人。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正常经营,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需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证书”等能够证实一般纳税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及“税务登记证(国税)”。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纪录。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7、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三年与银行合作提供保安服务的经历(需要出具合同等相关证明);
8、投标单位须有固定办公营业场所(需提供房证、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资料)
9、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100(含)万元以上;
10、投标单位具备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资质,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获得从事相关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1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以及具体承担守护服务的各岗位人员应有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12、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每日8:00--11:30、12:3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