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2018年珠江电厂#2机组A修配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18年珠江电厂#2机组A修配合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珠江电厂#2机组A修配合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计划服务期限:#2机组A修开工到检修报竣工期间,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及方式:广州珠江电厂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电力维护配合或电厂大、小修类似项目或电厂检修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投标人必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承办的同类项目未因自身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同类项目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