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六团(双城镇)城镇基础设施道路(幸福路、光明路、建设路)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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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六团(双城镇)城镇基础设施道路(幸福路、光明路、建设路)建设项目(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师市发改发【2017】2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一师六团,代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一师六团。 2.2工程规模及内容:道路总长2115.13米,其中:幸福路1345.99米,红线宽30米;光明路540.05米,红线宽24米;建设路229.09米,红线宽22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 监理: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在人员、资金、设备、资信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证件原件,兵团公共信息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需具有项目负责人)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照。 7. 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阿拉尔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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