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项目临时用电施工
开标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项目临时用电施工,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市第二中学,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就上述项目的施工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项目临时用电施工
工程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村403号
招标范围: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项目临时用电施工(1000KVA)
资金来源:国家、省市专项资金以及市级教育费附加、兰州建投代建。
工期:30 天完成施工、供电、验收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计划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上述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
2.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类似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依据);
2.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装入标书内);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01月16日至2018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册)交到报名地点 (外地投标人可以网上报名,将盖有公章的相关资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951871439@qq.com并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