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及城乡公交停车场建设项目—石嘴山市城乡公共交通枢纽总站,已由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发[2017]1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嘴山市安道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区市两级政府投资及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87665㎡,总建筑面积778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客运候机换乘枢纽、调度中心、培训中心、后勤服务综合楼、公交维修保养区、公交备品配件仓库及给排水、供电、供暖、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电梯采购及安装,共8部电梯。公交、客运、候机换乘枢纽4部;公交、客运、备品配件仓库4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参数要求)
2.3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大汝路以东,舍予A区一号路以南。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产品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具拟供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的经销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级载货电梯B级和电梯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级载货电梯B级以上资格,且须证企一致。
3.4本次电梯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均由制造商或制造单位授权的专业安装队伍完成。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制造商的不同授权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3.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