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SZBZX2018-WZ-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成品油管道站场可视化项目标识标牌等物资 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管道公司昆明输油气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成品油管道站场可视化项目标识标牌等物资 二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按照第六章附件3《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要求提供标识标牌一批,并完成安装。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200万元(含17%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各成品油站场(详细地址如下)
安宁站: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镇云南石化炼厂5号门对面山上安宁成品油首站
玉溪站:云南省玉溪市研和镇中石油油库(玉溪站)
蒙自站: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中石油输油站
曲靖站:云南省沾益县盘江镇松林村
昆明末站: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黑波村秧田冲油库(昆明末站)
楚雄站: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黄家山楚雄泵站
2.5 工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
2.6 技术要求:按照中国石油西南管道公司编制的《站场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及《站场可视化管理手册补充完善标准》以及《货物需求一览表》)进行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经营范围涉及标识标牌的设计、制造、生产、安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须符合中国石油西南管道公司编制的《站场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及《站场可视化管理手册补充完善标准》的要求。
*4、投标人须完全满足《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并逐项提交与之对应的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必须逐项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6月1日至今类似标识标牌类的业绩至少3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业绩证明形式:合同彩色扫描件。如有必要,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6、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8、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5 14:00:00至2018-1-21 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