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汕头电厂煤场车辆检修维护项目。
1.2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包括煤场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检查、拆检、定期检修、缺陷处理、事故抢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1.3气象条件:
多年平均气压 1012.8 hpa
多年平均气温 21.4 ℃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8.6 ℃ (1982.7.28 )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0.3 ℃ (1991.12.29)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 12 % (1959年)
多年平均风速 2.7 m/s
年瞬时最大风速 52.9 m/s(1991.7.19台风)
历年最大降水量 2420.4 mm (1983年)
历年最小降水量 922.3 mm (1956年)
历年最大一日降水量 297.4 mm (1955.7.21)
历年一小时最大降水量 83.0 mm (1974.6.25)
多年平均蒸发量 1614.7 mm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42.2 d
多年平均大风日数 8.1 d
全年主导风向为 ENE
三十年一遇10 m高10 min平均最大风速为33.1 m/s,其相应的风压为0.70kN/m2;五十年一遇10m高10min平均最大风速为37.8m/s,其相应的风压为0.89kN/m2。
主厂房零米标高为 珠基4.2米。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2g
抗震设防烈度: 8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电厂煤场车辆检修维护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合同期为两年。按年度签订合同,每年年终将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及汕头电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如果评审不合格,将提前解除合同。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1月13日9:00起至2018年01月1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