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发改经贸发 [2017]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晋宁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衬砌渠道、配套渠系建筑物等工程;第二标段:衬砌渠道、配套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双河、干河、老江河村委会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5100亩,修建排灌沟渠、田间机耕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概算总投资约766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衬砌渠道、配套渠系建筑物等工程;第二标段:衬砌渠道、配套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等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1(具体数量,类似项目业绩期限为近3年内)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其他要求:类似项目业绩为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新建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2、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需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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