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鹿邑县老子文化产业园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就鹿邑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5A景区提升规划、旅游产业专项规划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5A景区提升规划、旅游产业专项规划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101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鹿邑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5A景区提升规划、旅游产业专项规划项目(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