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批次增补项目(西陶-西山下110kV电缆线路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人为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BDZB(JT)2018-004。
一、招标内容: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项 项目名称 分包名称 专用资质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物
资
类 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批次增补项目(西陶-西山下110kV电缆线路工程物资采购) 包1:110千伏电缆、接地引缆、回流缆 包1、包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覆盖本次物资的生产厂家。
包3、包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覆盖本次物资的生产厂家。 / 分4个包,一个投标人包1、包2限中一个包;包3、包4限中一个包。详见附件2-1;
包2:110千伏电缆
包3:绝缘中间接头、电缆终端、GIS电缆终端(1)
包4:绝缘中间接头、电缆终端、GIS电缆终端(2)
二、资质业绩水平要求:
1、 通用资质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 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1.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正常,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4)被列入“黑名单”、明确清退的企业。
5)投标人经当地检察院查询,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两个月内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 、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内容“专用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购买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