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BJWL-ZB18-14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瑞景汇中心工程,业主单位为中铁八局集团成都旧城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满足上述项目施工、生产所需,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八局集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此次招标组织者,上述项目施工、生产所需电线电缆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地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商贸大道与玉居庵东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141889.09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5330.73m2,地上建筑96558.36m2;包括项目有:1#A座住宅39层(下部6层为商业),1#B座办公为30层(下部4层为商业),1#C座商业为4层,2#楼1区住宅39层(下部4层为商业),2#楼2区商业为6层,另有1栋单层垃圾房。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1、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瑞景汇中心工程所需电线电缆。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电线电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保持持续有效;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线材年产不低于100万米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家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5、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产品的2015-2017年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2015-2017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投标人原则上应该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里面。
(9)其他要求: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附件三)内,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也需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2月2日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