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提升改造部分设施项目采购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0615-184418080012
3、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为工商合法注册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5)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6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6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承诺已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缴纳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承诺书;
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依法纳税纪录的承诺书;
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8日(每日9: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