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委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浦江县供电有限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BDZB2018-019。
一、 招标范围、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
1、招标范围
标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标
十八 BDZB2018-019 浦江县供电有限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浦江县供电有限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等相应的服务 35 详见车辆维修技术规范、车辆维修项目清单。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万元,超过本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3、服务期限:365日历日。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
2)安全资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二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业务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浦江市区范围,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4)企业信誉资质: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2)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管理评价:
自投标之日前二年内无项目业主对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进行差评。无因企业管理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社会舆论。
三、招标文件获得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现场购买。
购买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