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叉车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2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共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年)同类或类似的业绩至少1项。
3.5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叉车销售、维修等叉车服务经验,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规模,从事叉车销售、维修3年以上经验。
3.6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9 本次招标禁止挂靠、串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