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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二、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建设

四、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疆外企业须具有《进疆备案登记册》;

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项目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

7、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六、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投标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拟派注册总监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企业及该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两套。

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八、报名地点/电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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