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18)建字第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观发改项复【2017】218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观山湖区体育路北侧 ,项目投资:2541.6 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总投资估算为2541.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为1896万元。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对检察院新大楼建筑智能化建设,包括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网格系统、安防系统、会议系统、办案系统、检务公开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分级保护测评等建设内容。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从方案设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含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工作)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 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3日 10时00分至 2018年02月02日 10时00分,在( )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5日 13时00分 ,地点:(四楼开标室5),(详见一楼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