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两台炉工作量:6台空气预热器出、入口共计60台烟风挡板门更换,包括涉及的保温、脚手架工程。
(详细工作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工期:
#1炉:2018 年04月01 日至2018 年05 月10 日,#2炉: 2018 年10月01 日至2018 年11 月10 日。工期为暂定工期,如有变化,以招标方调整为准,投标方应承诺并保证做好工程提前或滞后开工的准备。投标方应承诺并保证按招标方要求随时进厂。
5.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设备检修或安装业绩不少于2项(以原始合同业绩为准);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 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从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要求)、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要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工程清单)、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b)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