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审计委托中介机构项目(项目编号: BJRY2017BJCG014),采购人为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 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对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审计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进行鉴证,本次采购项目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以确保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能准确及时的做好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纳税申报工作。
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二、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 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应答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涉税鉴证内容)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3) 应答人需承诺所得税审计年度的次年4月30日前出具合法的年度所得税审计报告(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需取得行业资质4A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1)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证明文件(包含网站截图)。
2) 应答人须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者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比选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三者(税票、《纳税申报表》、银行流水单)必须同时提供;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3) 必须提供近2年(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者本年度(2017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需包含一名注册税务师,并提供劳务合同、注册税务师证书。(见技术规范书,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备案表)
4、其他要求:
1) 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北京移动、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6.16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按与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 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 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四章服务规范的应答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将被废除比选资格。
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发售比选文件
3.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