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生态恢复设计方案(包1) 1、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甲级)或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2年(2015年至今)省级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环保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充分熟悉环保类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相关的规定,并与环保厅及地方环保部门能有效沟通。
2 生态恢复设计方案(包2) 1、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甲级)或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2年(2015年至今)省级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环保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充分熟悉环保类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相关的规定,并与环保厅及地方环保部门能有效沟通。
1.4.4 无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09:00整到 2018年01月18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