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30016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
2.1.1内容情况:主要负责对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汽车进行日常保养、维修,要求在投标单位的维修厂现场维修。
2.1.2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包。汽车型号与数量详见附表。
第一包: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维修,含丰田、奥迪、大切诺基类车型,共20台车,详见附表1;
第二包: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维修,为尼桑类车型,共40台车,详见附表2;
第三包: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维修,含依维柯、畅达(依维柯下属厂家制造)类车型,共26台车,详见附表3;
第四包: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维修,含三菱、科雷傲、猎豹、富奇、雅阁、五十铃、东风、凯帆、解放、神狐类车型,共54台车,详见附表4。
2.2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提供该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市区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提供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书协议或能证明所用场地具有使用权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登记表复印件。
5)投标人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应配备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汽车维修工5人(含5)以上。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投标人从2014年至2016年间在神华集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