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2018年#2机组A级检修前后性能试验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 |
2、 项目概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建有3套F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一台型号为M701F 的燃气轮机,一台型号为TC2F-30的蒸汽轮机,一台型号为QFR-400-2-20 的发电机以及一台型号为NG-M701F-R的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机岛主要设备由三菱重工(MHI)/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联合供货,余热锅炉由杭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供货。
#2机组计划在2018年4月进行A级检修(燃机M检),燃机进气系统改造,余热锅炉加装脱硝装置。为掌握#2机组A级检修前后性能,评价检修效果,将对机组进行检修前后性能试验。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具有大型(180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性能试验能力资格证书(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 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① 业绩类型:大型(180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性能试验业绩;
② 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时间):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期间;
(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签订时间、业绩类型等内容。)
5.4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2机组A级检修前后性能试验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8.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8.5电汇购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8.6条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室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11、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092918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