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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华烽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筑公资告(2017)建字第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华烽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已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关于经开区华烽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筑经开产发可研[2017]08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贵阳市经开区长江路 ,项目投资:4100 万元 ,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27787.70平方米,其中,改建道路:车行道面积15250.8平方米;改建排水:雨水管网3096.48米;污水管网3413.65米,明沟散水6202.28米;改建绿化:绿化面积25742.8平方米,广场铺装6000平方米,人行道1662米;新建照明:路灯293盏;改建围墙:3264.87米;新建物业服务设施:物管用房360平方米;改建停车库(场):机动车停车场3107.5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1500平方米;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0个;改建垃圾处理设施:垃圾站3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30日 10时00分2018年01月23日 10时00分,在( )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4日 09时30分 ,地点:(四楼开标室6),(详见一楼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g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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