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建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关于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2017】第163号)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2.1 项目概况
新建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段工程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兴隆西站、安匠站、承德南站、承德县北站、平泉北站站房、雨棚、生产生活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自北京市、河北省分界DIK92+516至河北省、辽宁省分界DK283+961,线路长度191.646km,其中站房总面积38482.91㎡,雨棚总面积52948㎡,站台总面积50400㎡,生产、生活房屋总面积26330㎡,中标合同金额为75936.1157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项目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京沈客专京冀段安匠、承德南、承德县北三站站房及附属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用预拌混凝土,依据使用地点不同,拟划分为三个包件,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以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 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投标物资道路运输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要求:不低于二套120生产机组,日生产预拌混凝土能力不低于2000立方,具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运输服务能力,搅拌站至使用地点运距在35公里以内。
3.4 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先进的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已实现生产管理信息化,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供应、技术服务有保障。选用的水泥、砂石、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产品氯离子含量、耐久性等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保证每次开盘后混凝土资料随货同行,及时提供补报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填写完整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于2018年1月8日至 2018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