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17南京青奥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卓美亚酒店所保险箱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己由招标人单位内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青奥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卓美亚酒店,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青奥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卓美亚酒店。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保险箱采购(货物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NO.2017南京青奥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卓美亚酒店所需保险箱采购及其相关服务
2.2项目地点:南京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招标内容、数量及规格:(详细见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400万或等值外币 (原件备查)。
3.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签订的保险箱合同。(原件备查)
3.4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7年4月-2017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备查)
3.5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如是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如是到检察机关现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则须提供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红章的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