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济南市长清区2017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监理二次经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以济水发【2017】3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济南市长清区武庄水库管理所、济南市长清区东风水库管理所、济南市长清区钓鱼台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武庄水库、东风水库、钓鱼台水库。
2.2项目编号:2017SLJL13Z0310
2.3项目概况:济南市长清区2017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独立法人;
3.3本次招标不接授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公布项目总监有两项及以上开工在建项目的,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3.8本项目评审顺序为监理标、施工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施工标中不再享有中标的权利。
4、报名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