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残余价值处理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1、 竞标人资格要求:
1.1竞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
2、项目内容:三台供热锅炉及清单里所有设备。
2.1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381575元。
3、项目要求:要求详见第三章《设备清单》。
4、项目时间及地点要求:
4.1项目周期: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5日。
4.2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5、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本 大写: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9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