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迁西县宇鑫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迁西县宇鑫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地面附着物评估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咨询服务内容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2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质要求: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3.5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其他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3.5.1质量要求
参与项目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作业计划,要求编制依据及选用数据符合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及计算程序正确,编制内容完整,结果真实可靠、科学、合理,并负责提交成果的自查、自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年1月2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