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莘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施工)已由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莘发改社会【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莘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位于莘县甘泉路与武阳街交叉口西北角。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387平方米,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2.4计划工期:7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在其他的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弄虚作假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3.3.投标人应为诚信纳税企业,且具有诚信纳税证明(企业提供当地的国、地税出具的施工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拖欠税款证明,向莘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开具诚信纳税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04日至2018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