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迁曹铁路兴一村框构桥引道修复、增加泵站及排水管道工程和迁曹铁路海田村框构桥增加自动泵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兴一村框构桥引道修复、增加泵站及排水管道工程:1)恢复被冲毁引道挡墙;上行东侧小里程方向挡墙:将片石挡墙改为重力式混凝土挡墙。上行大里程侧及下行小里程侧挡墙:对冲毁的4处缺口进行翻砌恢复;2)修建排水管道:在原排水沟上铺设直径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总长3249米(K52+199-K55+448),区间跨越交通框构桥1座(老李庄),平交道口1处(兴二道口),涵洞8座(其中4米盖板涵3座;1.5-2米圆涵或盖板涵5座),线路总体坡度面向大里程为0.3%的下坡,沿线既有排水沟(下行侧)大多在路基坡脚处,且纵坡方向不同(排向就近涵洞),既有排水沟以外位置全部是地下线缆及树木;3)增加自动泵站一处,泵站沉井直径4米,大约汇水面积2000平方米,引入外电源;
(2)海田村框构桥增加自动泵站工程:自动泵站1座;混凝土排水管(直径500毫米)约160米;泵站电力电缆1000米(每条500米)。
2.2 监理周期:迁曹铁路兴一村框构桥引道修复、增加泵站及排水管道工程监理周期为60天;迁曹铁路海田村框构桥增加自动泵站工程监理周期为120天。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_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
3.4投标人投标截止前须在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有行贿犯罪记录,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1 月 04 日至 2018 年 01 月 10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