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水处理框架协议招标(公开,减渣污水处理系统生化菌种总包\工程菌,青岛炼化)所需减渣污水处理系统生化菌种总包\工程菌 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青岛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109-1003-21-B1
2.项目内容:2018年水处理框架协议招标(公开,减渣污水处理系统生化菌种总包\工程菌,青岛炼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减渣污水处理系统生化菌种总包\工程菌 8.75 吨 包1-减渣污水处理系统生化菌种总包\工程菌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31日、青岛炼化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上年末投标人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方。 2.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最大生产能力必须大于招标预估数量;不接受国产品牌代理商,进口品牌可接受代理商,但必须是由国外厂家直接授权国内代理。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的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证明,最大生产能力必须大于招标预估数量,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3.投标商需提供招标物资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其中供方必须是投标商,产品必须是招标物资。(注:水剂总承包提供历史承包服务证明材料)。 4.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并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5.8.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证书中认证产品必须涵盖招标物资(仅限于单剂)。总包物资必须提供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 6.提供近两年内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多个招标品种时任选1份),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7.投标企业的产品必须在石化企业的汽油和液化气碱渣的生化处理装置中有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在石化企业正常运行的业主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试用合格报告(扫描件)。 8.为了保证处理效果,供方需书面承诺提供碱渣药剂必须能和SKBS核心设备SKYCLEAN生物强化装置结合使用。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3日8:00时至2018年1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