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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库消防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库消防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库消防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2.2设计范围: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库消防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含设计估算);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正概算);
2.5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的平面、立面、剖面的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内容)以上工作均视为已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如发生不再另行计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担任本项目工作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有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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