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煤炭装卸生产保障承包项目。
项目地点: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
三、招标内容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采制样设备操作及巡视、流机操作与管理、库场管理、设备清扫、泵房巡视及操作、污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巡视、道路及辅建区清扫、物资仓储服务代办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项目目标:
(1) 配合完成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试运转、运行等服务;
(2)完成2018-2020年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煤炭装卸生产保障任务;
(3)完成2018-2020年各项与生产、安全、基础管理相关的指标;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能力2000万吨/年及以上煤炭码头运维业绩或6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运维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业主证明材料明确的日期为准,同类业绩包含合同正在执行中的业绩)。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执行人员和设备的信息资料。项目执行人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方派出的管理岗位人员具有港口相关管理经验,熟悉专业化煤码头生产作业流程,能够组织完成招标人要求的生产保障工作。
②投标方派出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工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需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操作证书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参加此项目的采样、制样、库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成熟工作经验人员且比例不低于该岗位人员需求的30%,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员、值班长、流机班长、主管岗位人员与投标人合同期不少于3年的在册员工。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服务工作开展前,将向招标人保证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并提供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服务工作开展前,将向招标人保证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并提供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7.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4日9:00起至2017年12月8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7.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4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7.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5.5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